李魁武,字英如,回族,1886年(光绪12年)生于辽宁省本溪县一个农民家庭。
本溪地处偏僻,加之清末朝政腐败,官吏鱼肉百姓,民不聊生。李魁武被生活所迫,1905年迁至通化县落户谋生。时年,清政无能,列强入侵,土匪洋兵交相煎逼。李魁武为靖国难,御外侮,毅然投军从戎,参加了临江县驻长右路巡防营,充当了军人。
由于李魁武严谨,胆识过人,1920年出任三区总甲长。同年,兜剿“长江好”土匪,立下战功。1921年,东三省巡阅使奉天省督军兼省长张作霖,鉴于李魁武戍边剿匪有功,授予他一等金质奖章一枚。
长白县地处边境要塞,与朝鲜一江之隔。日本吞并朝鲜后,对我境虎视眈眈。尤其县境土匪猖獗,雁过拔毛,民众怨声载道。1924年,李魁武升任长白县警察队长兼改编临时游击队长,1925年任县保甲临时游击队第一队长,11月任游击队第四队长。在此期间,他发扬保国爱民精神,外御隔江对峙之日寇,内剿扰乱民众之土匪。曾率部与七道沟、八道沟一带土匪交战,击毙土匪5人,缴大枪5支,救出人票5人。1927年出任保甲第四区区保长时,奉谕率部与临江联防共同追剿新房子一带土匪,击毙击伤土匪50余人,缴马三匹。由于他剿匪有方,尽职尽责,保障了边陲与地方安宁,且立战功,同年奉天省表彰李魁武戍边剿匪有功,授予他一等金质奖章一枚,三等警察奖章一枚。
1930年,李魁武擢升为长白县公安第一分局局长。1931年县署委任李魁武为一、二区筑路总监工员。同年8月,省交通厅委任他为筑路总监工员。他奉谕负责长白至八道沟路段之监修,指挥有方,竭诚尽力,按期完成筑路任务。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李魁武对国土沦亡万分痛心。他保持民族气节,以爱国护民之志,积极参与五县(长白、集安、临江、抚松、通化)联防,反日爱国,镇守疆土。
1932年3月,唐聚五组建辽东民众自卫军时,将长白偏为第十二路军。时年,李魁武经常与临江县第八路军徐达三司令斡旋联络,策划抗日事宜,保存实力,待机而动。
1932年5月下旬,驻长白奉军廖弼宸团第二营撤走后,李魁武揭竿而起,策动六、七十名爱国官兵哗变,举旗抗日。当年6月6日,日本侵略军十九师团第四守备队,从朝鲜惠山越境侵占了长白。李魁武临危不乱,整训队伍,沉着运筹,做好一切应战准备。当时,长白县亲自派翟润田县长(字云奇,西丰县人),撕下伪装,公开附逆,且视主张抗日的李魁武部如鲠在喉,欲铲除而后快。便几度指派县财政局长徐秀章等人去李处游说,要挟恫吓,诱惑李魁武附逆降日,皆被李严辞拒绝。尔后,李魁武反逆抗日,将队伍拉到八道沟镇,秘密联合八道沟公安队、水上警察等爱国官兵2百余人,举旗抗日,反对日军侵占长白领土。之后,李魁武击毙八道沟镇亲日水上警察署长孟某,将爱国官兵拉到临江县错草顶子一带,与临江县徐达三部相呼应。后经联络,辽宁民众自卫军总司令部将李魁武编入自卫军,委任他为第三十六路军司令。
1932年6月10日,日军进攻临江县城时,李魁武火速率部赶赴战场,身先士卒,与徐达三部配合作战。并与徐达三部联合,仆而复起,勇猛杀敌,击毙击伤日军近百名,取得重大战果。当年6月,正是长白山区冰融雪化流筏季节。李魁武与徐达三控制鸭绿江数段江面,迫使敌采伐与流放木材一度中断。同年8月,李魁武率部袭击了朝鲜三水郡界河城之日寇,并与徐达三部协同作战,将江界、慈城两郡攻破,歼灭大量日军。
1932年10月,日本侵略军第二师团越江部队突破自卫军第八路军徐达三防线,侵占了临江、八道江后,李魁武率部随自卫军总部,日夜兼程赶到抚松,尔后退却至濛江(靖宇县),坚持抗日游击战争。之后,自卫军总司令康聚五入关请援,以图再举,并决定自卫军各部分别行动,能坚持者就地坚持,不能坚持者可就地遣散。由于天气转冷,敌人援军不绝,补充不断;而李魁武部却接连减员,补充无源。在身无御寒之衣,枪无御敌之弹的情况下,李魁武经不住战局考验,终于屈降了日军,后编入濛江县警察大队,充任警察大队长。1935年李魁武部又编入桑文海治安大队,开赴黑龙江省虎林县,不久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