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软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经县软环境办公室核查,现对软环境监督员和省级监测点予以公示。
附件1:长白县软环境监督员名单
附件2:长白县省级软环境监测点名单
长白县软环境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