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长白镇绿江村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长白镇绿江村,集体土地面积1.153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实施长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途为工矿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长白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