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下达的长财采购字【2016】1001号文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县域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书面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及零部件购置定点供应商确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bzfcg-gkzb 2016- 00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为无偿领取);
2、报名及领取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12月5日17时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及领取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
六、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时间及评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午13时30分整);
2、评审时间:2016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午13时30分整);
3、评审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七、委托人
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作为委托人享有获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权利;
2、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的详细技术标准及详细服务内容;
3、书面确认招标采购项目事宜;
4、委派一名委托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确认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负责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9-8222173
地址: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白山大街11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文件的起草;
2、按规定操作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标工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39-8236783
地址: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
九、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应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具有良好履约和服务能力。
3、商品质量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所报价的商品是原装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4、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的、最优质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十、供应商须知
1、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域内具有长期(2017-2018年)固定经营场所,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确认汽车维修供应商5家以内(含5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3家以内(含3家)。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汽车维修供应商综合得分超过60分(含60分)的供应商总数超过5家时,则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5家,综合得分超过60分的供应商总数不足5家时,则只录取综合得分60分以上的供应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综合得分超过60分(含60分)的供应商总数超过3家时,则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3家,综合得分超过60分的供应商总数不足3家时,则只录取综合得分60分以上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设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汽车维修,第二标段为汽车零部件供应,潜在供应商仅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对两个标段都投标的为无效投标。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法人身份证;(5)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6)携带U盘。
2、被委托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家(含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委托参与报名,并不得再作为供应商参与报名。
3、同一采购项目仅能委托给一个被委托人进行该采购项目业务办理。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
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并予以拒收。
十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以下途径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bai.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