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bzfcg-gkzb 2017-002
1. 招标条件
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长白县政府委托(见政府采购授权书),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服务承接主体。
2. 项目需求与说明
2.1. 项目需求及说明:
项目为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17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棚户区改造区域包括:水仙阁南北组团(含大酱厂)、气象站小区、百合雅苑、长松委小市场、市政后小区、交通局后小区、城西大车店小区、城西解放小区、沿江小区,实中及塔山小区(重点项目地段)等10个地块,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1.34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53亿元,包括棚户区的征地、房屋征收、道路、供水、绿化、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房屋及棚户区居民的安置等。
2.2. 项目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
3.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为100万及以上;
3.4. 投标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贷记录;
3.5.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6. 招标人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外阜投标人需在长白县设立分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三楼西侧)。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4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将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88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39-8236805
招标代理机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39-8236783
监督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