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坚决制止耕地
“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字〔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6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2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工作原则。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规范履行相关手续,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行为;要坚持耕地利用优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统筹处理好保护、发展、稳定的关系,并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突出重要位置;要依法依规稳妥分类处置,迅速遏制新增、有序消化存量,不搞“一刀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1﹒排查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情况。巩固“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深入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排查违反规划、未批先用等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各乡镇)
2﹒排查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景观情况。包括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问题,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问题,以及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花海”景观等问题。(牵头部门: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3﹒排查工商资本流转耕地不种粮情况。依据有效的流转合同,结合实地调查,排查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问题。(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4﹒排查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种植苗木草皮等情况。包括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问题、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问题;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问题、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河渠两侧、水库周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牵头部门: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令行禁止,遏制新增。
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印发后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改种粮食作物的及时改种。凡涉及改变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用途、种粮用途的,要严格审批监管,强化管控引导,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各乡镇)
(三)分类处置,化解存量。
对排查出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存量问题,要认真分析形成的历史原因,充分考虑保障农民权益、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处置政策,分类提出处置标准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稳妥审慎。要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工作,为稳妥处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提供基础支撑。(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各乡镇)
(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
聚焦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从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批监管、强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持粮食生产、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完善绿化造林和绿色通道建设等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常态化、制度化。(负责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5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查阶段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工作安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全面排查(2021年6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对照四方面工作任务,依据实施方案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县政府。
(三)处置整改(2022年5月底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类稳妥处置意见,稳妥有序推进整改落实,2022年5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
(四)完善机制(2022年11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在排查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调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由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统筹安排好各阶段工作,攻坚克难,敢抓敢管,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细化责任,密切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出各自的职能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团结协作,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坚守耕地红线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推动形成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坚决制止耕地
“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圣范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谭晓轼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齐国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增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成辉 县水利局局长
赵福川 县林业局局长
唐贵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家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康福林 长白镇镇长
张 勇 马鹿沟镇镇长候选人
王瀚樟 金华乡乡长候选人
潘文霞 十四道沟镇镇长
李成松 十二道沟镇镇长候选人
杜继宝 八道沟镇镇长
杨连霞 新房子镇镇长候选人
张京虎 宝泉山镇镇长
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齐国栋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徐增君兼任。